我是江东街道的吴仁宝,现在请大家在这里给我评评这个理,我有一个儿子叫吴国康他与现在的共产党员妻子吴江江生有一个儿子叫吴鸿斌。
今年3月7日我儿吴国康生病在东方医院住院,我妻子联系吴江江,叫她到医院去看一下,她说没时间,后来病情加重,就连夜送到杭州浙一医院,经医院检查抢救,查出是严重的肝硬化后期,光换肝押金就得需要60万人民币,还需要换前做人工肝每次大概1万多元,最多不能超过5一6天做一次,我们跟媳妇吴江江商量叫她拿出一部份钱,我们去借一部份,她说她的钱不能动,要留给以后儿子读书和讨老婆用的,难道老公生病救命不重要吗?救命要紧还是讨儿媳妇重要?儿子才15岁啊!
大家说她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人民教师难道分不出轻重吗?而且我们作为父母,那一个不希望儿子他们不健健康康的?她的丈夫病情严重,她不管不顾,还要叫我们老人家管他们一世吗?而且我还是一个三级残疾人,现在我们东挪西借凑够前期的钱,但是借人家的手短,有的是暂时的,马上要还给人家的,我们实在没办法啊,所以现在只能卖房子给儿子看病,叫她吴江江签字,她说卖了房子的钱要先给她儿子总房款的四分之一的钱款,我们的房子房产证都没有做啊!人家有给你全款吗?人家付的预付款她拿去,哪救命的钱到那里拿?这是一个共产党员该做的吗?这是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说的话吗?要是以她的行事风格教育学生不是害人子弟吗?良心何在?真理何在?
残疾老人吴仁宝在这里恳请大家评评这个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