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正值毒品罂粟的生长开花期,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标准,义乌公安运用无人机在全市开展“天眼”巡查,推进“禁种铲毒”工作。“这几朵疑似罂粟花。”4月10日下午,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通过无人机对辖区开展巡查,发现某居民楼楼顶处,种植着疑似罂粟原植物。经民警实地查看,确定该植物确实为罂粟原植物,清点后现场铲除43株。种植人陈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使用无人机开展‘禁种铲毒’空中巡查,可覆盖高层建筑楼顶等区域,同时营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氛围。”江东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警方提醒,罂粟是制作毒品的原植物,食用后极易成瘾,对人的身体和精神危害极大。希望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观赏或听信偏方等,从而种植罂粟以身试法。
根据《禁毒法》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买卖、运输和使用罂粟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