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向我吐槽,领导组局请部门的核心骨干聚餐团建,要她去定餐厅。五个人吃了三千,闺蜜垫付的餐费。之后领导表示让她去公司试试报销,如果能报下来最好,报不下让闺蜜找他要!
只是公司报销制度非常严格,闺蜜现在还走流程中,估计报不下来,期间领导问过她报了吗?她说难度大,领导也不接话。所以闺蜜不好意思下次问领导要了,真的报不下来打算自己承担这三千块(已不是第一次,之前也没要回两千),说大不了下次不再垫付!
但我觉得既然作为助理,这种情况还会发生,难道每次都自掏腰包吃哑巴亏?如果现在都不好意思告诉领导最后没报销下来的结果,那会好意思拒绝下次不再垫付吗?闺蜜平时节俭的要命,连毛巾破了都舍不得换新的,或许这三千她能给领导买人情,说是报恩领导了,但我觉得一码归一码,不能逃避问题,抹不开无谓的面子,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