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两个女儿,大女儿招上门女婿生了儿子跟自己姓,我姑跟姑丈也是跟大女儿、女婿一起住一起小区,给大女儿带孩子,二女儿嫁人孩子都随老公姓,我姑两套房以后都给大女儿,大家觉得合理吗?
大女儿会赚钱也有钱,婚前也在父母的帮助下全款买了婚房(据说是姑姑他们给出了150万,剩下的贷款他们自己还,夫妻俩赚钱能力都强,还贷绰绰有余),小女儿因为生孩子全靠老公养,还要三个孩子要带,最小的儿子都没一周岁,将来父母养老能出多少钱多少力真不好说。
老公是大女儿自己找的,有感情的,结婚的时候我姑家只有一套房子,还有一套是大女儿结婚后新买在同小区的,大女儿也出了不少钱。
现在小女儿要求房子一人一套,再怎么原来那套房子要一人一半。但我姑姑姑父觉得,她已经嫁出去了,而且外孙不跟他们姓,他们以后的财产只给自家人,也就是大女儿,换句话说,就是他们愿意把财产全留给跟他们姓的外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