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会员
- 积分
- 308
- 金钱
- 117
- 威望
- 0
- 精华
- 0
- 注册时间
- 2014-7-31
|
本人廿三里何宅村筻下自然村村民,农业户口,嫁入该村将近20年,儿子都已经17岁了,户口也于2017年迁入该村,这次村里分征用费,队长王荣铨仗权欺压,一手遮天,我想请领导们和众多网友评评理。
1,我户口在该村,人也活着,凭什么土地征用费我没有分?
2,比我早或比我迟嫁进该村的,也都有分,为什么我不能分?
3,嫁出去多年的外嫁女也有,招婿进来的也有的分,为什么我没有?
4,我之前分田分地都有的,为什么分钱就没有?
5,村里户口外迁多年的又重新迁进来的都有的分,为什么我没有?
6,一个小队长权力只手遮天,谁有谁没有都他说了算,享受人员名单也没有进行公示,合理吗?
7,对于这些弄虚做假以权谋私的又涉及我们自身利益的,我们普通老百姓该如何维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