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自买卖外汇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网络上虚假信息多,兑换外币一定要通过正规流程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咨询办理,切莫图方便轻信快速兑换、高兑换率外币等信息,也切莫为获得小利帮他人兑换外币。
3.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转账付款凭证及时拨打96110或到就近派出所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