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9时50分许,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监控中心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在G1512甬金高速往宁波方向143公里附近,一辆私家车停在东阳出口减速车道硬路肩,车上下来一名乘员站在硬路肩上,旁边放着行李。巡逻民警接到警情,立即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后,立即做好预警,与行人一起撤离至护栏外,随后民警与巡查人员将行李装上巡查车,同时把行人带离至东阳收费站出口。
在出口,民警了解到,行人姓胡,在义乌打工,有事要回江西老家,搭工厂老板的车来到下车点。老板帮胡女士联系了回老家的大巴车,让胡女士在下车点等候。
民警帮胡女士联系了回老家的大巴车,同时联系胡女士的老板到义乌东收费站出口,对其批评教育,并对其未按规定在路肩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行车时,除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者高速公路管理作业等必须行驶、停车的情况外,不得在路肩上行驶或者停车,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