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4 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发布多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义亭镇和上溪镇,拟征收总面积6.7816公顷,约101.724亩。
义拟征告【2024〕11号
因铜山路与同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鲍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743公顷。
项目名称:铜山路与同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市政配套工程
征收范围:义亭镇鲍宅村
征收面积:1.6743公顷(25.1145亩)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163.24425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38.3400万元
义拟征告【2024〕14号
因铜山路与同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鲍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936公顷。
项目名称:铜山路与同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征收范围:义亭镇鲍宅村
征收面积:4.936公顷(74.04亩)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481.26000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69.1848万元
义拟征告【2024〕23号
因义乌市国有林区管护用房新建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桃花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13公顷。
项目名称:义乌市国有林区管护用房新建工程
征收范围:上溪镇桃花坞村
征收面积:0.1713公顷(2.5695亩)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16.70175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1776万元
来源: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