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审核和发放统一在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办理,补贴申领期限为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技能提升补贴仍按原渠道进行申领、审核和发放。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含技能提升补贴次数)。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人员的身份认定以参加培训时的身份为准。参加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人员,如职业培训补贴已发放给企业或培训机构的,计入个人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并已领取补贴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