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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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2 21: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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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稠州论坛律师团 于 2017-11-13 08:46 编辑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款规定能够提供商品合法来源的商标侵权人免除赔偿责任。涉及到商标侵权的,如果卖的时候不知道是侵权且能够证明合法来源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建议提供进货的依据,也可以加律师团微信号15757910964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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