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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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2 22: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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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宏联国际斥数亿取得Paul Frank(大嘴猴)的中国地区的独家授权,标志着Saban集团正式将Paul Frank(大嘴猴)品牌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相关权益独家授予宏联国际。宏联国际将负责在上述市场内维护品牌形象、进行市场推广、并负责品牌的维权事宜。
也就是说只有这个公司才会告你侵权!
你说的告你的那个人有授权,他也只是有销售授权,证明他能卖这个牌子,如果是地区独家授权,那更不可能了,哪个商场里没有在卖???
让他告就是了。他就等着你们去找他和解,能赚到一万是一万!
你甚至可以打去公司总部咨询告你的那个是不是有授权,如果有授权的话公司系统里有编号的!
说不定他自己的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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