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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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0 14: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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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稠州论坛律师团 于 2019-9-10 16:31 编辑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既然是超过部分无效,在二十年租赁期限内应当认定为是有效的租赁期限。所以法院应该不是单纯因为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而判定涉案合同无效。结合帖中内容描述,法院在判断时,根据“超长的租赁期”、“租金趸交”这一系列具体条款,来推断涉案租赁行为存在“名租实售”的情况。而帖中没有明确承租人租赁涉案房屋的用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那么法院判决时既然用了“违反了工业用地的管理规定”这一理由,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否用于居住也会成为本案判决的关键点。最后,若当事人对判决书内容有异议,应当在上诉期限内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帖由稠坛律师团·郑文强律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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