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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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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里干部案例:金新华,男,汉族,曾任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活鱼塘村支书。语出惊人“做干部就是为了钱”,56岁的金新华,46岁时就开始担任村主任,51岁时当选村支书。刚上任的时候,他也曾为村民办了许多实事,一再提醒自己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获得了村民的支持。随着村里的基础工程纷纷上马,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打起了歪主意。
工程款
2004年村里修路,金新华与承包人杨某合谋,擅自将工程造价由每平方米50余元提高到70.25元,虚报工程款48000元,和村会计徐跃前私自平分。 虚报前,徐跃前出于担心提出这笔钱不该拿。金新华勃然大怒,反问徐跃前:“我们做干部是为什么?不就是为钱吗?” 2004年底,村里搞绿化,承包商钱某以65万元中标。开工后,钱某主动提出将工程款10%作为回扣送给金新华,希望在施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给予照顾,金新华满口答应。 此后,钱某分两次送给金新华人民币6万元,金新华全部收入囊中。
四罪并罚
义乌市人民法院以四罪并罚判处金新华有期徒刑9年,村会计徐跃前和出纳吕明兴也分别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1年6个月和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
"九联恶霸支书与新金华,一恶一伪,皆是民心之痛;时代洪流中,若失监督之刃,则恶土伪风终成难愈之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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