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根 发表于 2025-4-16 02:05:01

好好好

快乐之神 发表于 2025-4-16 03:09:39

——八年环境顽疾拷问基层治理效能 义乌文明招牌岂容形式主义侵蚀……
近日义乌江东南路建筑垃圾堆积八年的环境治理困局,在3.14号同年哥媒体曝光与"五水共治"督查组介入后,终于迎来十余部门集体踏勘。这场迟到了八年的"突击检查"却未赢得掌声,反而因其仓促应对之态暴露出基层治理的深层病灶——当违法倾倒持续八年突破法律底线,当村霸势力公然凌驾行政体系,当规划图纸成为推诿道具,这已不仅是环境治理失序问题,更是基层政治生态的红色警报。
在中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实施十五周年之际,义乌这场环境治理马拉松显得格外刺眼。八年间环境执法权、属地管理权、纪律监督权集体失效,暴露出基层治理链条的全线失守。当职能部门将《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赋予的强制清理权束之高阁,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明确的刑事责任追究形同虚设,这不只是行政不作为,更是对法治底线的公然突破。那些反复丈量红线的测绘仪,丈量出的恰是某些干部扭曲的政绩观。
村霸势力架空基层政权这一现象更值得警惕。当某个村书记能左右跨部门行政决策,当违法事实清晰的建筑垃圾清理需"协调"既得利益者,折射出的是基层政权毛细血管的栓塞。这种现象与中央扫黑除恶常态化部署背道而驰,与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有效"的要求南辕北辙。若任其发展,损害的不仅是环境权益,更是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
当前暴露的治理乱象实为形式主义的晚期症状。突击检查的皮鞋踩不出真作为,文件图纸的推演治不好拖延症。真正的破局之道在于:以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启动刑事追责,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倒查八年履职轨迹,运用《监察法》第十一条对失职渎职行为亮剑。唯有让法治利剑斩断利益链条,用问责铁拳击碎庸政懒政,方能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守住义乌文明城市的成色。
环境治理成效始终是检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当群众看着无人机航拍的垃圾山与督查组的考斯特形成讽刺构图,当八年维权路与三天突击整改构成荒诞对比,这种治理效能与群众期待的落差,正是深化改革必须直面的真问题。义乌这场环境保卫战,终将在法治轨道上给出答案——是让乌纱帽为绿水青山让路,还是让文明招牌为形式主义陪葬,我们拭目以待。

双江湖水 发表于 2025-4-16 09:09:19

警钟!警钟!警钟!事实在光天化日之下!

腹有诗书 发表于 2025-4-16 09:16:58

民心不可欺,不意不可违!现在的老百姓,都是有文化有头脑的老百姓,大家都知道什么叫公平、公正,合法、合理、民主、和谐,也明白政府部门是不是有公信力!

天局 发表于 2025-4-16 10:02:28

只有站在高处这样才能有话语权,解释权。政府领导都是打太极的高手,人家早就操作过了,本来违法的也会变成非法,什么红线白线,不过是他们的解释线。民与官斗,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难呐。 君不见他们多少骚操作,肥的自己满嘴流油,你在这里出头,他们总要给你按一个刁民的名头!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4-16 10:39:02

利益

安徽人在义乌1 发表于 2025-4-16 11:35:31

老百姓争取消防通道,难于登天

安徽人吗 发表于 2025-4-16 11:41:51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老黄abc 发表于 2025-4-16 12:35:56

平民百姓的诉求,这么会这么难。

胡国文 发表于 2025-4-16 13:02:56

正义必胜,法律必胜,铁哥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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