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狼靠谱 发表于 2025-5-9 15:01:29

江东南路建筑垃圾堆积问题已严重突破环境治理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涉事地块权属绝非推责借口,生态环境部门与街道办必须立即启动污染环境罪侦查程序,彻查垃圾来源并依法追责。
所谓"三个垃圾站"的辩解纯属避重就轻——群众被迫攀爬垃圾山才能完成生活垃圾投放,这等荒诞场景竟发生在文明城市?九联片区即便设置三十个垃圾站,也掩盖不了江东南路601-633号居民基本生存权益被践踏的事实!当儿童、老人每日在钢筋碎块中艰难穿行,当扬尘污染持续危害呼吸道健康,任何"流程办理中"的托辞都是对公权力的亵渎。
我们敦促责任单位:
24小时内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并公示处理流程
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
建立垃圾转运实时监控系统杜绝反弹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若继续以"属地管理"为盾牌玩文字游戏,我们将依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逐级向上级环保督察组实名举报。请记住:老百姓供养的每一分工资,都要对得起胸前那枚为人民服务的徽章!




安徽人在义乌1 发表于 2025-5-9 19:31:48

民生无小事,望速解民忧,践行为民初心。

腹有诗书 发表于 2025-5-9 19:36:13

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是这样的吗?村霸利用手中权力对老百姓进行淫威迫害,违法乱纪堆放建筑垃圾及工程杂土,严重破坏文明卫生环境,为什么还不进行处理?!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

GR8168 发表于 2025-5-9 20:11:22

江东街道九联书记龚某在江东南路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长达8年,不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更公然挑战法律底线。面对群众投诉,相关部门推诿扯皮,以“归属地问题”搪塞,甚至纵容其霸占红线、破坏多个停车位、堵塞消防通道,致使民生问题久拖不决。在中央政府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的今天,这种漠视群众利益、放任环境污染的行为,无异于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
一、违法倾倒建筑垃圾,为何8年无人管?
百米建筑垃圾堆积如山,不仅侵占国有土地,更威胁居民安全。消防通道被挤占,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然而,面对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街道、执法、自规局等部门却相互推诿,甚至要求受害业主与村民代表“协商解决”。试问:若有人杀人,是否也能以“地界问题”为由逃脱法律制裁?如此荒谬的逻辑,暴露的是某些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
二、法治社会,岂容“村霸书记”凌驾法律?
龚某身为基层干部,非但不履职尽责,反而带头违法,破坏环境、侵占土地,甚至试图在红线内做地基围墙违规建房。更令人愤慨的是,街道党委对此视若无睹,甚至可能暗藏利益输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这种“权大于法”的思维必须严查!若放任“村霸”横行,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三、民生问题不容踢皮球,懒政就是渎职!
“污水共治”“青山绿水”不是口号,而是必须落实的硬任务。然而,某些部门尸位素餐,对群众诉求敷衍了事,甚至以“地界争议”为由拖延8年。若连百米垃圾都清理不了,谈何文明城市?谈何执政为民?拿着纳税人的高薪,却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这样的干部,配得上“人民公仆”的称号吗?
四、呼吁严查问责,还百姓公道!
此事绝非简单的环境问题,而是对法治的践踏、对民生的漠视。建议上级纪委、环保部门介入调查,严查龚某及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失职之责。民生问题拖不得、等不起,政府必须拿出实际行动,而非让百姓在推诿中寒心!
在建设法治中国、生态文明的今天,绝不允许任何人以权谋私、破坏环境!江东街道若继续装聋作哑,终将付出惨痛代价。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历史的账本,迟早要清算!



李树 发表于 2025-5-9 20:12:13

路过

GR8168 发表于 2025-5-9 20:13:23




东京鹿少 发表于 2025-5-9 21:33:07

江东南路的建筑垃圾与泥石流,是城市治理溃烂的疮疤,更是权力傲慢的见证!八年抗争,业主的血泪呐喊被“封锁”成无声的控诉——3.11号十八腔被禁言封锁、相信稠州论坛50万浏览量也可以随时关闭,治安队员的“铁拳”与24小时监控,岂能压垮草根燃起的正义之火?村霸龚某的霸王建筑,与汉奸背景的勾结,恰似一柄刺向民心的刀,但真相终会撕裂黑暗:中国千千万万的媒体喉舌,岂是区区权贵能一手遮天?
八年泣血,江东南路的每一寸污染都在拷问官爷们的良心——你们可曾因百姓的绝望而震颤?可曾因午夜梦回时黄土埋身的宿命而惊惧?贪腐者终将腐朽,而光荣者死得其所!这不仅是环境的抗争,更是对权力腐化的宣战。泥石流冲不垮民心,封锁挡不住公义。人生谁无死?但有人遗臭万年,有人虽死而生……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10 06:09:25

苦了

GR8168 发表于 2025-5-10 08:55:59

:victory::victory::handshake:handshake

安徽人在义乌1 发表于 2025-5-10 10:05:20

民生无小事,法治不容亵渎
页: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查看完整版本: 江东街道九联村委书记龚某的霸王建筑与江东南路业主的苦难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