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钻石会员
  
- 积分
- 21953
- 金钱
- 10301
- 威望
- 937
- 精华
- 2
- 注册时间
- 2010-11-1
|
近日,我市修订出台《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相关政策予以明确。
记者在江东街道东洲花园小区看到,小区品质提升工程正在实施中,其中加装电梯是居民们最为关心的话题,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入户征求居民意见,对意见一致的单元将第一时间实施改造。
《实施意见》明确,适用本实施意见进行电梯加装的既有多层住宅是指成片开发已建成投入使用、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非单一产权无电梯住宅,不包括垂直房、分割转让房。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
《实施意见》对申请对象和实施主体、加装对象进行了说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可以以单元、幢、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相关业主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实施加装电梯。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对我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业主每台30万元的补助,用于加装电梯及管线迁改。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对于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可通过在楼道中设置简易折叠方便椅、完善楼梯扶手和无障碍设施、居民自建接力式代步设备等措施,积极为老年人出行提供方便,政府对接力式代步设备建设给予每台1万元的补助。(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