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08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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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3 23: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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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楼主用了何种“狠”的方法,希望不要触犯法律,我觉得对房东无需用“狠”,也无需耍“横”,如今是法制社会,靠“狠”靠“横”,办不成事。今年,我遇到一位房客,他是一月底到期的,年前回家过年,离开时,我刚好有事在外,无法与他当面结算,再加上一月份的电费要到二月份才出帐单,我考虑到他有1500元押金,他欠我15个月的的物业管理费三个月的车位费,和一个月的水电费,也就差几百元钱,我让她选择是用押金抵消所欠费用还是按实结算,多退少补,他认为欠我的钱总是要付的,选择了按实际结算,他就把出租房钥匙留在物业公司,先回家过年,等电费出帐后一起付给我,说句实话,我不是太信任他,就是一种放任的态度,他付就收,不付就算,没想到今年大年初六,他查到电费帐单后就把欠我的钱转过来了,让我感动不已,毕竟义乌人喜欢新年先收钱,于是我想到他让我开心了,我也要有所表示,给他发了个88.88元的红包,开始他没有收,还是我说明我的意愿后才收了,我感觉大年初六他收到这个红包也会开心的。房客房东之间多一些这样的互动,房屋租赁市场的纠纷会少很多。希望楼主多做一些有益于社会安定团结的事,多说一句有助于缓和房东房客关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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