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义乌市后宅街道**村陈*阳、陈*莹。
被举报人:义乌市后宅街道**村村委会书记陈*菊、监委会主任陈*利。
一、案件基本情况义乌市后宅街道**村监委会主任陈*利儿媳陈*莹的户口并没有迁入陈宅村,非义乌市后宅街道**村在册人口,但监委会主任陈*利儿子陈*阳单独立户,在陈宅村更新改造中为小孩增计一人,获得安置宅基地30平方米。
二、陈*阳、陈*莹在陈宅村更新改造中为小孩增计一人,获得安置宅基地30平方米,涉嫌违法违规。义乌市后宅街道**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有村民待遇的成员,依据《后宅街道**村农村更新改造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1)款及第十四条第(4)款之规定,可增计一人分配安置宅基地30平方米。本案中,陈*莹的户口并没有迁入陈宅村,非义乌市后宅街道**村在册人口,所以陈向阳、陈*莹在**村更新改造中为小孩增计一人,获得安置宅基地30平方米,涉嫌违法违规,依据《后宅街道**村农村更新改造实施细则》的规定,陈*阳、陈*莹夫妻并不能为小孩获得增计一人分配安置宅基地30平方米。综上,义乌市后宅街道**村村书记陈*菊、监委会主任陈*利、陈*阳、陈*莹在**村更新改造中违法违规为小孩增计一人30平方米,由此造成**村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不公平待遇,在此要求义乌市陈宅街道办事处、义乌市人民政府介入调查此事,查明事实,依法依规处置!相信政府会秉公办事,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将向上级部门,乃至中央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