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我局接到市民举报,称义乌某菜市场一家猪肉销售摊位恶意大幅涨价,正常每斤18元左右的五花肉,涨价到30元每斤。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检查了该摊位的进货凭证、销售记录,发现在猪肉进价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摊主大幅上调了销售价格,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进行立案查处,菜市场主办方对该摊位市场经营者经营行为违规记分扣6分。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各相关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经营者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
一经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品的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惩价格违法行为。
市民如发现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可拨打96150投诉,执法人员将依法从快从严予以查处。(义乌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