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关于调整“金华义乌4·21疫情”
“三区”的通告
〔2022〕55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经专家组研判建议,决定于2022年5月2日零时起,调整涉“金华义乌4·21疫情”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江东街道上麻车村93栋;
2.江东街道江东南路127、129、131、133-1、133-2、135、137、139、141、143、145、147、149、151、153号;
3.江东街道南门街603、605、607、609、611、613、615、617、619、621、623、625、629号;
4.江东街道江南三区67幢3、6、7、8号,68幢6、8、9号,69幢7、8号,70幢10、12号;
5.江东街道青岩刘C区9-16、21-28、33-40、44-51、55-57、59-62、66-73、77-84幢;
6.江东街道东山头51幢;
7.佛堂镇雅西村双溪口自然村72号。
二、管控区
1.江东街道上麻车村87、92、93、95幢,距村600米养蜂棚;
2.江东江南四区20幢、江东南路155号(南苑社区办公楼);
3.江东街道东山头村39-41、51、52幢;
4.佛堂镇雅西村双溪口自然村68、69、70、71、73、75号;
5.塘溪路-龚青路-南山路-南门街-塘溪路范围内(除封控区)。
三、防范区
1.江东街道东山头村42、43、45-50、53、55-62、65-73、75-83、89、90幢;
2.江东街道上麻车村;
3.经发大道-江东南路-实验小学边西侧道路-实验小学边南侧道路-塘溪路-龚青路-南山路-经发大道范围内(除封控区、管控区);
4.佛堂镇雅西村双溪口自然村(除封控区、管控区)。
四、“三区”管理举措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其它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4.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日
(义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