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午11时,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义南工业区边上某村庄一农户在自家菜园里种植了罂粟。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核实。在村民朱大爷屋边的菜园里,有一片特殊的植物,用遮阳网和塑料薄膜遮挡着。民警来到了高杆植物前,经仔细辨认,确认这些植物正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毒品原植物罂粟。
民警把朱大爷种植的罂粟当场予以铲除并清点数量,共计33株。在派出所,朱大爷告诉办案民警,种植的罂粟种子是在今年1月份,向路边一卖草药的小摊贩手上买药时给的,因听信罂粟可以治病,遂将罂粟种植到自己的菜园中。
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告知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同时其提取物也可以加工成吗啡、海洛因等毒品。朱大爷听后非常后悔,表示以后再也不种植了。
4月24日,苏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有人在大陈镇某村一块菜园里非法种植罂粟。民警带队走访调查,确认村民傅大妈种植了罂粟,经清点,发现种植的罂粟为166株,当场予以铲除。4月17日,义亭派出所也在工作中发现,义亭镇村民陈某在自家的田里种植了22株罂粟。
目前,三位村民均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春耕播种时节,警方提醒:罂粟不是菜,种一棵也违法,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
请广大农民朋友注意啦,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从禁种罂粟做起。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毒品,自觉禁种铲毒,如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10或者到辖区派出所举报。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未经国家机关同意,种植、买卖、持有罂粟苗、罂粟种子的都是违法行为。有的人误认为,自己种植观赏、治病、食用,不会有问题。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