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中级会员
- 积分
- 4360
- 金钱
- 2592
- 威望
- 40
- 精华
- 0
- 注册时间
- 2012-2-18
|
刚刚看到一个关于“煤气瓶退押金,没有‘押金的票据’不让退瓶”的帖子,我的问题如下:
一、我们用户不是买煤气桶,是“借”用,当初在借的时候付了押金,运营公司也提供了“押金”的收据,而不是发票。
二、之前允许我们各户直接充装“煤气”,现在改做统一派送,派送时会更换煤气。
三、义乌各运营单位的煤气桶的颜色标识不一样,煤气桶上也有铭牌,很好区分哪个煤气桶是属于哪家的。
综上,问题说没有“发票”不让退煤气桶的规定不合理,也不合法。
一、规范的做法是票证一致可以退,有瓶无票也应该给予退,理由如下:
1、因为一个瓶付了押金后,并不是同一个瓶一直我们在用,而是每次派送时调换使用,所以所调换来的瓶肯定是符合充装的标准的;
2、有瓶无票可以退,因为瓶上有铭牌,可以确认是不是义乌的在用瓶,也可以区分是哪家运营单位的,且应该是符合充装标准的,所以应该退押金;再则,我们从付押金到后面退瓶,短则几个月,长的甚至十几年几十年,一张小小的票据不一定能完好保存,一定要凭票退是不尽人情也不合理的(当然,我也在此倡议大家做好票据的保管)。
在此,也引伸出一个疑问:
煤气公司150元/只桶的押金,这笔账是不是运营公司的一个“小金库”,这笔钱到哪里去了?钱物是否一致?无票不能退瓶的“烂账”怎么核对?这笔烂账又怎么处理的?这一系列问题都值得关注,毕竟我们的一张押金票据,只是运营单位的一张印刷票据而不是正式发票,上级主管部门应该无法监测到这笔费用的流向,希望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关注。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