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乌市人民法院佛堂法庭在20231月年收到本人起诉状,至24年4月未立案,从24年4月开始投诉至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6条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必须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有权提起上诉,玩佛堂法庭庭长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6条规定,根据《法官惩戒条例》第44条第6项对拖延办案的有明确处理条款,要求义乌市人民法院处理佛堂法庭庭长,打义乌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电话无答复,当面提交材料给义乌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无答复,打义乌市纪委85512388,答复不归他们管是法院管的,市长热线一直投诉,答复的牛头不对马嘴,推诿扯皮较历害,投诉要求立案这样答,投诉要求处理也同样答复见下图,难道法官违法就没人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