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诿扯皮是行政单位的“基本功”
每年各个地方的电视问政,我们都会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本来很简单的一个事情,办事群众或企业总是找不到具体的负责部门,然后就被各个部门推来推去,导致事情越拖越久,直至大领导出面,一锤定金。
很多体制外的人对此颇有微词,闹不清楚这其中的猫腻是什么?作为一个体制内的人,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推诿扯皮乃是行政单位的“基本功”。不是他们这些单位想这样,而是不得不这样!为什么?
我们都知道,指导一家单位具体应该承担哪些职责的决定性文件是“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这是一家单位的全部内涵和外延。但是,相较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现状,文件制定总是相对滞后的。他不可能把所有出现的情况都写进去,这就造成了职能确定上的空白区。
我们党对责任事故历来都是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出现事故了,先按照责任查找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划分,谁是直接责任、谁是主要责任、谁是次要责任……。然后再看工作记录,相关的会议召开了没有、相关的检查进行了没有、相关的文件传达到位了没有,当然这也是各个层级千方百计要对工作进行留痕的最主要原因,给各个层级造成了巨大负担。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事故发生了,可能直接责任部门比如应急管理局没有处理任何负责人,反而是工信局的负责人被处理了。原因就是没有把相关责任留痕,这也是我们经常说的“尽职免责”。
社会一直在发展,新生事物不断涌现,但是谁来管理的问题就会出现扯皮。据理力争,把相关责任推出去就成了考验一个单位主要领导工作能力的试金石。比如办理户外演出许可证,公安部门说需要行政审批部门先出具许可证,行政审批部门说需要公安部门先出具消防检查证明,两个部门互为前置,谁也不肯先让一步,造成事情一直久拖不决。
此外,我们行政部门还会有的一种工作方式就是设置牵头部门。这种工作方式纯粹是一种造成扯皮的简单粗暴式管理方法。因为牵头部门和所有的成员单位都是一个序列级别,大家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牵头部门很难进行“牵头”,造成相关工作更是难以进行推进。
单位的根本属性之一就是趋利避害。为此,各个单位对于应该工作完成的事情绝对不会上心,更有甚至已经预想了发生事故之后的责任划分,提前就做好了功课,把相关责任撇的一干二净。这根本不是不作为,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就像前几年发生的农村厕所改造问题:有的地方是农业农村局主抓,有的地方是住建局主抓,有的地方是扶贫办主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因为农村厕改是一项任务重、责任大甚至有点费力不讨好的工作,谁都不愿意接手。那么相关部门之间就互相角力,最终主要领导弱势的部门就无奈的承担了这个任务,以至于在后续督导检查中因为工作不力被追责。没有人会同情你付出了多少努力,大家只会幸灾乐祸的看你倒霉,嘲笑你没本事,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
安徽滁州全椒县出现的水污染事故,当地的水务局把一个还有两个月就要退休的干部推出来进行背锅,这是权衡利弊之后的最佳选择。他在面对记者的镜头时,说一了一句很无奈的话:“我说真话,我还两个月就退休啦。我也不该过多地问这些事情。”我该百分之百的确认,他说的全是实情,但是责任推不出去,只靠感情来打动人是一种无能的选择。所以,在一件责任不怎么明晰的事件当中,推诿扯皮就是必须练就的“基本功”。
谈了这么多推诿扯皮的现象,那么如何破解这种现象呢?我想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全力推动“小政府”和“大市场”。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全能型政府,管得太多,事无巨细,自然全社会也就对政府形成了一种依赖心理。我们应该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鼓励成立各种类型、形式多样的民间市场调解机构,依靠群众的力量解决群众本身产生的问题,政府只要做好“监督者”的角色就可以了。
二是变部门的“科层化”为“扁平化”。科层化带来的副作用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必然会造成推诿扯皮。“扁平化”就是内部构建互通信息有误的有机衔接系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群众办事不是找部门,而是找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