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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9 15: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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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 义乌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来啦! 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92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71号)以及《金华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24〕31号)、《金华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金华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推进实施义乌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个人消费者将个人名下在省内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下同)交售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报废注销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
(点击查看第一批销售单位名单) 按新车购买价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的金额。新车购买价以在我市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报废注销老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登记上牌须为同一个人。 个人消费者将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销售单位进行报废时,需持有旧车行驶证(如果有牌照,需一并提供),由销售单位核验后收取旧车并出具凭证。 个人消费者需在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销售单位处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及时办理新电动自行车牌照,新电动自行车购买日期以购置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补贴采用门店消费立减的方式,补贴资金由销售单位先行垫付。具体流程如下: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登记表) 回收拆解企业:义乌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服务平台企业:金华智立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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