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检测结果,市执法局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对抽检不合格的相关养殖场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这些养殖场立即停止垂钓活动,不得销售留塘产品,直至再次检测合格为止。经过进一步调查,这些抽检的养殖场均为收费垂钓场,里面的鱼大部分从外面购入后投放塘内供游客垂钓。
据了解,“地西泮”亦称“安定”,在临床治疗中应用广泛,并被归类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因此受到严格的管控。目前,已明确规定地西泮不得用于水产养殖领域。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地西泮等畜禽用兽药在我国均未经审查批准用于水产动物,故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严禁使用。
针对水产品中的药品残留物问题,执法部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水产养殖违规行为。当前,市执法局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震慑作用,确保水产品养殖户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在此,执法部门提醒广大水产品养殖户,必须时刻关注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为市民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注意选择正规渠道,确保自己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