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订婚同居的对象,一开始是男方和女生开玩笑说和女同事出差不回家了,结果真的第二天才回来,说头一天和朋友打游戏太晚了就睡在网吧了。
女生很生气,故意说下次她也这样,看他着不着急。没过两天女生就故意留宿在了朋友家,本意是想让男生感同身受一样,长记性不要再开这种玩笑,结果男生当天晚上就找到这个朋友家,出门就给了女生一巴掌。后来男方又追着道歉说他是因为太着急了,况且那巴掌打得又不重。
这种打人往人脸上呼巴掌的行为算家暴吧?这是我刚经历的事。
我们相处快两年,订婚时给了彩礼,男方亲戚那边给了我见面红包共计三四千左右。订婚宴全部由男方家出钱,五金还未买,要退婚的话是要退彩礼钱和以上红包的费用吗,酒席的钱是否要退,想听听大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