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尚 凡
今天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交通安全是幸福生活的根基,它让我们的生活有了丰富多彩的可能,是每个人生命中永远的主旋律,发生在道路、街头的各类交通事故,轻者车损人惊,重者车毁人亡,带来无法挽回、难以承受的人间悲剧。细究每一次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违反交通法规、无视交通文明,斑马线前不礼让、曲线插队、实线变道、超速行驶、行人闯红灯、行走盯手机不看路、不看车……如此种种不遵守交通法规、将文明交通忘于脑后的行为最终酿成了一次次事故、一桩桩悲剧。
遵章守法是文明交通的体现,文明交通是安全的基石、是平安的保障。文明交通意味着人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论是行人、骑车者还是驾驶人员每个人都要牢固树立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识,了解并遵守交通法规,驱车上路,牢记安全第一,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超速、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而行人也要做到遵规守法,文明出行,做到在人行道上行走,不随意横穿马路,杜绝边走边看手机、闯红灯、嬉戏打闹等不文明行为。只有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自觉践行文明出行,才能大大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城市交通才会更和谐。
文明交通,携手共创。文明交通不仅仅是一个个体行为,更是每个人应该承担起的社会责任。各有关部门,镇街、社区以及学校、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文明交通、平安交通开展综合治理、文明共建、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统筹推动文明交通理念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要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从严整治各类交通顽疾,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文明交通,共建共享。每一位市民都是文明交通的参与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规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遵规守法、文明出行,人人参与,个个践行,只要我们每一位市民都从自身做起,让文明交通意识根植心中,遵守规则,尊重他人,相信我们的城市交通环境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畅通和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