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持类别:
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漫、舞台艺术、视觉艺术、文学、广播剧、文艺理论评论等。
2.扶持方向:
(1)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撤地设市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优秀作品;
(2)围绕“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战略部署,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金华篇章,展示金华新时代人文高地的丰厚内涵,推动浙江中西部文化中心建设的优秀作品;
(3)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
3.申报条件:
(1)电视剧、电影、动漫类项目须在我省备案,完成剧本或分集大纲,未正式播出或公映;
(2)舞台艺术、纪录片、广播剧类项目已完成剧本或大纲,未正式演出或播出;
(3)视觉艺术类项目应明确创意构思,但未完成作品创作;
(4)文学类项目已完成大纲或全部书稿20%以上的章节,未正式出版;
(5)文艺评论类项目提供详细的研究方案,未正式发表;各项目均应在申报年度内或下一个年度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