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倡导绿色环保理念
连日来
市执法局北苑大队
对辖区内宾馆(酒店)开展
“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每到一处,执法队员重点检查客房内是否提前摆放牙刷、牙膏、梳子、拖鞋等一次性用品,酒店前台等显著位置是否摆放“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温馨提示等情况。
“宾馆不能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请立即整改。”执法队员在宗泽北路检查某宾馆时,发现未被预订的客房卫生间内摆放着牙膏、牙刷、面巾等一次性用品,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其整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提供可循环利用,并符合卫生要求的消费用品。如果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场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