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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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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4: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

如果出现网络谣言,

传播范围将不再局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

传播速度为几何级数增长。

如果任由网络谣言肆意传播,

将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甚至会引起社会恐慌。

01

网络谣言定义

 

网络谣言是指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境内外网站、社交平台等网络介质,传播没有事实依据,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不实信息。

02

网络谣言的类别及案例

(1)网络灾害谣言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典型案例2023年6月,网民齐某为博取关注,从网上下载往年外地发生水灾的视频,编造嫁接“暴雨导致水灾”谣言在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齐某予以行政处罚。

(2) 网络恐怖谣言

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

典型案例2024年1月,网民周某为博取关注,在微信群内故意捏造“小孩器官被偷走焚烧”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给予行政处罚。

3网络犯罪谣言

指捏造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典型案例2024年3月,网民张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通过某平台编造发布“昨天晚上吃夜宵回来路上遭三人持械袭击”谣言信息,并利用白纱布、创可贴、口红等道具摆拍制作受伤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给予行政处罚。

4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

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典型案例2024年1月,汤某等人为泄私愤,编造发布“某农副产品市场一摊主长期售卖有毒蔬菜”谣言信息,并批量注册小号推高热度,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汤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网络个人事件谣言

指针对某些个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

典型案例近日,网民宋某因感情问题,对其前女友怀恨在心,酒后捏造不实信息并将其电话、照片等个人信息发布到宋某社交账号中,该信息被转发、传播,导致多人通过添加其前女友微信对其骚扰,严重侵害其精神和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宋某给予行政处罚。

 

03

如何辨别谣言

网络谣言具有夸大事件严重性、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特点,如何辨别您所看到的事件是否真实,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判断:

1文章发布的权威性

注意观察文章结尾是否有署名或标注出处,判断其是否由权威媒体或机构发布,避免被作者主观臆测带偏。

2内容观点的客观性

阅读时应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极端言论、文不对题等表达方式。

3浏览页面的健康性

部分平台为吸引关注,将色情、浮夸等类型的图片设置为封面,或页面含有大量广告、网络小说链接等不健康内容。

04

造谣、传谣需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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