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三十出头还是个光棍。最近有媒婆给他介绍了个姑娘,模样挺周正,但表弟见了一面之后,就不再联系她了。
姨妈问他为什么,表弟就说没什么,就是聊不到一块去。姨妈让我劝劝他。我于是联系他,他道出实情,原来,相亲对象这个女的有纹身,胸口附近有一朵很大的玫瑰花,一直往下延伸到衣服挡住的地方。
我说,你还嫌弃人家纹身,你自己不也在手臂上纹了个“忍”字吗,哦,就你纹得,人家女孩子纹就不行了?表弟说,我那是刚出社会不懂事,加上被人欺负才纹的这个字,告诫自己遇事不要冲动。
我说,哦,你的纹身有故事,人家姑娘纹身就没故事?表弟沉默了一会,抛下一句:反正看了她的纹身就感觉这个人不那么…(此处省略几个不好听的词语)。大家,你说说这是什么逻辑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既然你知道纹身不好,当初又何必去纹呢?
一言以蔽之,奉劝大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谨慎纹身。而一旦纹身,就要接受今后可能面对的一切,毫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