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东街道设立和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江东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江东街道关于要求调整行政村规模的请示》(江办发〔2025〕1号)和《江东街道关于要求调整行政村规模的请示》(江办发〔2025〕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1.撤销下湾村、大湖头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设立下湾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义乌江—甬金高速—阳光大道—江东路—兴隆大街—义乌江闭合区,社区居委会驻下湾村一区12幢8号。
2.撤销石塔头村、候儿村、东新屋村、新兴村等4个村民委员会,设立东大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南山路—东山路—春风大道延伸段—江东界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新兴村二区18幢。
3.撤销平畴村、观音塘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设立平畴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阳光大道—南山路—东山路—江东界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茂盛大街188号。
4.撤销大元村、沙溪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设立大元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宗**路—甬金高速—江东界—春风大道延伸段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大元村7幢。
5.撤销下傅村村民委员会,设立雅傅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南山路—江东南路—经发大道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下傅小区56幢。
6.撤销毛店村、后房村、永和村、江南村、供店村、前流村、红星村、西赵村等8个村民委员会,设立曲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义乌江—环城南路—佛堂大道—规划道路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曲江风荷小区10幢。
7.撤销青岩傅村、下麻车村、张村、潘村等4个村民委员会,设立青岩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利民水库西南岸—环城南路—青岩山南麓—青岩小区—青光线—甬金高速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孔村二区23幢。
8.撤销金星村、青南村、西塘村、白莲塘村、船埠头村、南山坑村等6个村民委员会,并入南山社区,社区四至范围为:和欣路—宗**路—南山路—宾王路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端头一区28幢。
9.设立龙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和欣路—宗**路—环城南路—宾王路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宾王路1500号。
10.设立清波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义乌江—宾王路—江东东路—春风大道延伸段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宾王路301号。
11.调整商博社区四至范围,调整后社区四至范围为:江东东路—春风大道延伸段—南山路—商博路闭合区域。
12.调整东洲社区四至范围,调整后社区四至范围为:江东东路—商博路—南山路—宾王路闭合区域。
13.调整南苑社区四至范围,调整后社区四至范围为:南山路—南门街—江东南路—经发大道闭合区域。
14.调整江南社区四至范围,调整后社区四至范围为:南门街—江东南路—经发大道—义乌江闭合区域。
15.撤销黎明湖社区。
接此批复后,你单位需按照规定处置好集体资产并落实管理责任,及时开展居民登记,推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依法**社区居民委员会,健全配套组织建设,确保社区组建和范围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