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义乌是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城市,根据改革试点精神,经申报审批后允许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在义乌市域内可以跨集体经济组织流转。但是这里也有明确的规定,受让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必须符合“义乌市域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硬性条件,否则不允许受让。因此,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居民和公务员”,如果他们不符合受让条件的话,不论转让价格是多少,该转让行为会因违法而导致无效,一般村里干部不至于明目张胆地作出如此有悖法律的决定。另外,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解决全市已批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义乌市政府施行宅基地跨村安置政策,这个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楼主应就消息的真实性再行核实,切勿信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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