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3 天前
人为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05:18
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更宽更顺畅,非机、人行等设施更完善才是顺应发展进步,应该的。宽大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这私人庭院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这些手中有权的部门,把原本顺畅的14米大路,硬变成了不到8米宽的卡脖子路,这样做合适吗?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08:57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09:20
人为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09:27
损公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11:01
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更宽更顺畅,非机、人行等设施更完善才是顺应发展进步,应该的。宽大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这私人庭院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这些手中有权的部门,把原本顺畅的14米大路,硬变成了不到8米宽的卡脖子路,这样做合适吗?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11:06
人为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11:29
人为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11:38
损公
巷锋
发表于 前天 12:04
急救援的生命通道。保持小区道路畅通,需要多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