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20:26

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更宽更顺畅,非机、人行等设施更完善才是顺应发展进步,应该的。宽大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这私人庭院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这些手中有权的部门,把原本顺畅的14米大路,硬变成了不到8米宽的卡脖子路,这样做合适吗?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20:36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21:52

人为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21:57

损公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前天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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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08:53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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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09:58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10:32



GR8168 发表于 昨天 10:38

瓶颈路段藏风险,居民心悬待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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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别让城市公共道路资源成了“私人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