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8 09:04:47
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宽更顺畅才是应该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手中有权的部门,,把宽路硬变成卡脖子路,合理吗?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8 09:14:26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8 09:19:55
人为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8 09:45:25
损公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8 10:24:52
人为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8 10:42:38
为为
GR8168
发表于 2025-5-8 11:21:20
畅通小区道路乃民生所需、文明所系,更是应急救援不可阻塞的生命通道。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8 11:24:41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8 11:33:22
滥权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8 12:28:59
人为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