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6-17 16:32:17
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更宽更顺畅,非机、人行等设施更完善才是顺应发展进步,应该的。宽大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这私人庭院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这些手中有权的部门,把原本顺畅的14米大路,硬变成了不到8米宽的卡脖子路,这样做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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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7 16:39:24
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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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7 16: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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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7 17: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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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7 17:28:03
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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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7 17: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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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7 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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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7 18: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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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7 18: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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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7 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