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4-11-17 20:32:55
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宽更顺畅才是应该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你们的职业底线在哪?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4-11-17 20: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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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08:48:07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4-11-18 09:23:47
飞总
发表于 2024-11-18 09:27:07
: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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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09:31:45
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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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09: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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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10:52:33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4-11-18 11:36:22
人为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4-11-18 11:39:20
从14米到7米多网上查不到公示、国家文件指导是支路必须大于14米,更何况这条路是整个小区的主干道。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通过审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