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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宽更顺畅才是应该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你们的职业底线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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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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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公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4-12-13 14: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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